1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;2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3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4及至時候滿足,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6你們既為兒子,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,進入你們(原文作我們)的心,呼叫阿爸、父!7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 神為後嗣。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,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;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,更可說是被 神所認識的,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,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?10你們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。11我為你們害怕,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。